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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那一日,霍羡舟始终没有离开那间卧室。他独自一人,坐在空荡荡的卧室里,指尖无意识地、摩挲着那条早已褪色的围巾。窗外的天色渐暗,夕阳的余晖透过玻璃洒在地板上,映出一片昏黄的光晕。他盯着那道光,恍惚间仿佛看到了多年前的孟雪瑶——她穿着浅蓝色的连衣裙,站在军区大院的梧桐树下。手里捧着一本杂志,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她身上,斑驳的光影衬得她肌肤如雪,眉眼如画。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她。五年前,霍羡舟刚升任团长,回军区报到的那天,远远就看见一群年轻军官围着一个姑娘献殷勤。她站在人群中央,唇角带着浅浅的笑。眼神却疏离而礼貌,显然对那些搭讪并不感兴趣。那是谁他问身边的警卫员。孟雪瑶,刚分到文工团的,大学生,文笔好,还在杂志上发表过文章呢!警卫员压低声音。追她的人可多了,但她一个都没答应,听说眼光高得很。霍羡舟没说话,目光却一直追随着她的身影。后来他才知道,孟雪瑶不仅长得漂亮,还很有才华。她写的散文登过不少知名杂志,文笔细腻温柔,字里行间透着对生活的热爱。他托人找来她所有的文章,一篇篇读完,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。他开始找各种理由接近她。文工团的演出,他场场不落,坐在第一排,目光始终追随着台上的她。听说她喜欢看书,他就托人从外地带回最新出版的文学集,假装不经意地送给她。她胃不好,他每天雷打不动地往她办公室送热牛奶。哪怕出任务,也要叮嘱炊事班按时送去。最疯狂的一次,是那年冬天。孟雪瑶随口提了一句——想要一条手织的围巾。他一个拿枪的手,硬是跟着大院里的阿姨学了整整一个月。手指被毛线针戳得满是血点,终于织出一条勉强能看的围巾。送给她那天,她惊讶地睁大眼睛,手指轻轻抚过粗糙的针脚。抬头时,眼眶微红:你自己织的他耳根发烫,故作镇定地点头:嗯,第一次织,有点丑。她却把脸埋进围巾里,小声说:我很喜欢。那一刻,霍羡舟觉得,就算让他再织一百条,他也愿意。回忆如潮水般涌来,霍羡舟攥着围巾的手微微发抖。他曾经那么爱她。爱到愿意为她做一切琐碎的小事,爱到攒三个月的津贴,就为了买一枚她多看了两眼的发卡。爱到在枪林弹雨中攥着她写的信,仿佛那是护身符。可后来呢后来他是怎么对她的为了一个虚伪的谎言,他抛下她,选择去救江诗芮。为了所谓的责任,他让她眼睁睁看着他和另一个女人同床共枕。甚至在离婚后,他还天真地以为她只是闹脾气,以为她迟早会回来……我到底……在做什么霍羡舟捂住脸,喉咙里溢出一声痛苦的哽咽。可是,他愧疚的人,却再也不会出现在他身边,耐心温柔地安抚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