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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陆欣沁是我和顾云栖同居第一年时回国的。她一回来,便让所有的朋友都去迎接她,为她办接风宴。那晚是顾云栖第一次不向我报备不回家。从那以后,顾云栖开始频繁从我身边缺席。下暴雨答应提前来接我又食言,最后我打车回家,才知道顾云栖去接陆欣沁了。他把她安安稳稳地送回家,一滴雨都没沾身。那时的顾云栖说,陆欣沁刚回国,对国内不熟,打雷又下暴雨的,她害怕。我信了。可下次,陆欣沁半夜说肚子疼,顾云栖立马从床上起来把她送去医院。我看着陆欣沁发的医院合照,她半靠在他怀里,是那样亲昵。面对我的质问,顾云栖只说他们是朋友间的互帮互助罢了,是我想多了。我半信半疑。可之后陆欣沁总有很多理由需要顾云栖帮忙,有时是家里水管坏了,有时甚至是在我们亲密时要顾云栖帮忙,他也毫不犹豫去了。我问过,她没有其他人可以帮忙吗,你们不是有很多兄弟吗?顾云栖当时特别暴躁,说我不信他。那天,我们大吵一架,不欢而散。从那天以后,吵架也成了我们的家常便饭。吵架、被赶出去、主动求和好、再吵架……一次次循环,我真的累了。甚至有想过是不是我的错,他们其实真的只是朋友罢了。是我太小气了吗?可当我看见那张接吻照后,我清晰地感知到什么东西彻底断掉了。也明白了,是顾云栖的心本就不纯粹。是他既要又要,却还怪在我的头上。我动了动手指把顾云栖拉黑,还有他的所有朋友,一切通通拉黑。回到自己租的小公寓里,我才发现有个自己的小屋是如此的舒服。不用担心被说教。不用担心自己喜欢的东西被砸烂。不用担心下一秒就被人赶出去。在床上迷迷糊糊快要陷入梦境时,想到明天不用再绞尽脑汁哄人了。真好。第二天醒来我像行尸走肉般去了厨房,再出来时手上端着两盘早饭。“咔—”盘子与桌面的碰撞声彻底唤醒了我,看着多出来的早饭,我自嘲一笑。随后涌上来的是后知后觉的酸涩。我默默吃完了两份早餐。弹幕不忘嘲讽我:【不愧是舔狗女主,说要分手还不忘给男主准备早饭。】【明明心里有他,为什么还不去道歉啊!】【我想看男主,想吃口甜的。】手指微动,慢慢放在心口上。据说养成一个习惯需要二十一天,那我改掉这个习惯二十一天也够了吧。没想到,忘掉顾云栖比我以为的还要简单一点。第三天,我就已经能完全掌握做一个人的饭量。第五天,做饭时已经不会再下意识顾忌另一个人的口味。第十天,我已经不会再想到顾云栖了。原来不在意另外一个人是如此简单。"}